特別祈禱日與四季齋期(二)

2 四季齋期

  古代羅馬禮儀習慣在每季節(春、夏、秋、冬)開始的一週舉行特別的活動,這四週稱「四季齋期」(Quattuor Tempora-Ember Days)。這四週中的週三、五、六,應守大齋、舉行禮儀聚會,週六到主日的夜間應守夜。

  關於四季齋期的起源,學者們持不同的意見。莫蘭(G. Morin)稱,四季齋期的訂立,是為取代當時羅馬農業社會每年三次所舉行的收穫節:收穫五穀時(六月~八月),收穫葡萄時(九月),播種及收穫橄欖時(十一月~十二月)。之後,教會又在三月加上春季齋期,三月在從前一個時期,曾被認為是一年的開始。如此,在每季的開始,教會用一週的時間舉行特殊禮儀,加強信仰生活,是很有意義的。

  大教宗聖良以為四季齋期源自宗徒時代的傳統。事實上,基督時代及以前的猶太人,似乎也有四季的慶祝或守齋的習俗,如聖經所記載的:「四月的齋戒、五月的齋戒、七月的齋戒、和十月的齋戒,為猶大家將變為愉快和喜樂以及歡躍的佳節」(匝8:19),在死海發現的殘卷也指示出,猶太人在不同的自然季節舉行持別的祈禱。

  無論如何,羅馬教會給予此禮俗一個新的面貌、新的內容。在四季齋期的實行上,可看出幾個基本要素,以及教會訂立此齋期的目的:

  1在此齋期中,教會希望為年內的收穫感謝天主,或在播種時祈求天主賜福;同時也促使信友捐獻,以幫助教會、賙濟窮人。

  2利用此期革新教友生活,因此也要求嚴厲的守齋,並舉行特別的禮儀,以及實行其他善工,為過去所犯的罪做補贖,重新定志加強教友生活。

  3自從第五世紀以來,此時期成為授予聖秩的日子。在羅馬授秩禮通常如此舉行:星期三在聖母大殿公佈將晉秩者的名字,也將其置於聖母保護之下。星期五在十二宗徒大堂將晉秩者介紹給教友。星期六夜晚在聖伯鐸大殿舉行授秩儀式。

  自從第七世紀起,此四季齋期禮儀逐漸傳到整個西方教會中。自古以來,這些日子也是守齋的時期,大教宗聖良為此時期做過一系列的講道,勸教友在週三、五要守齋,在週六要到聖伯鐸大殿去守夜。按照舊法典(一二五二,第二項)的規定,這些日子仍要守大小齋。

  從古代羅馬禮書(Ordines)得知,中世紀初葉,此三日舉行禮儀之前,先舉行一補罪遊行禮,每天均有特別的彌撒經文。星期六晚上舉行很長的守夜禮,誦讀許多篇聖經,古代禮書稱此日為「十二篇讀經星期六」。一九七○年前所用的彌撒經書,四季齋期週六彌撒中,書信與福音前仍誦讀五篇舊約讀經,仍可使人想到從前守夜的禮儀。

  最近幾個世紀以來,四季齋期逐漸從基督徒的意識中消失,守齋在不少地區不再是應盡的義務。但也有不少堂區保留一些好習慣,如在此時期中,特別為司鐸、為聖召祈禱,在結束日──主日特別領聖體。一九七○年的新彌撒經書中已刪除了此時期的專用彌撒經文;在新法典中,四季齋期這名詞不再出現。不過新法典(一二四九~一二五三)強調作補贖乃是天主的法律,教會規定了一些集體作補贖的方式,整個教會應予遵守;主教團也可針對本地的需要,制訂作補贖、祈禱、守齋的日期與方式。前文已經提及,關於特別祈禱日及四季齋期的實施,是要各國的主教團去規定(註):關於時間與實行的方式,要訂定一些準則。目的是要保持教會這古老的習慣:為人類不同的需要祈求天主,特別為田地的生產、人的工作向天主祈禱,並為各種恩惠公開地向祂謝恩。因此,教會並沒有廢除古代的習慣,只是要求予以現代化。

 

以上文章摘自趙一舟神父所著《我們的慶節》,見證月刊,1992再版

 

註:台灣地區主教團制定了四個特別祈禱日:

祈福日:訂在每年的元宵節(或前後)舉行。適應我國新年期間「求福」的習俗,也讓我們信友瞭解「真福」所在。

齋戒日:訂在每年四旬期間、聖週以前舉行。藉由祈禱和守大、小齋來準備教會最大的慶節—基督的蒙難與復活的日子。

感恩日:訂在每年中秋節(或前後)舉行。這是農民勞力工作後收成的日子,為田間的出產及一切源自天主的恩賜而感謝天主。

惜生日:訂在每年將臨期第一主日前夕,主要是以晚禱的方式來舉行。在期待基督誕生的同時,也提醒我們重視人類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呼籲世人要愛護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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