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誡 欽崇 天主 在萬有之上

聖經章節:

1.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出 20:2-5)

2. 經上記載:「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唯獨事奉祂。」(瑪 4:10)

3. 「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申 6:5)

 

 

 

生活實踐:

  1. 第一誡召喚人信天主,寄望於祂並愛祂在萬有之上。
  2. 「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瑪 4:10)。朝拜天主,祈求天主,對天主行應有的敬禮,持守向祂所作的許諾和誓願,都是實踐虔敬之德的行為,以及對第一條誡命的服從。
  3. 對天主奉行真實敬禮的責任,涉及個人和社會團體。
  4. 人應該「能私自和公開自由地宣認自己的宗教信仰。」
  5. 迷信是我們敬禮天主的一種偏差,其最顯著的表現是拜偶像,也包括其他形式的占卜和巫術。
  6. 以言以行試探天主、褻瀆、買賣神聖事物都是違反虔敬的罪過,都為第一誡所禁止。
  7. 無神論由於捨棄或否認天主的存在,是一種違反第一誡的罪過。
  8. 聖像的敬禮是建基於天主聖言降生成人的奧跡上,並不違反第一誡。

 

文:擷取自天主教教理 圖:擷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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