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聖多默‧摩爾 ( St. Thomas More-1478-1535)


慶日:6月22日

主保律師、大學生

  聖人一度想成為一個不為人所知的隱士。但是,他那拒絕違背自己良心的舉措,反而更加吸引他人欽崇的目光。

主後1478年,聖人誕生於倫敦的奇普賽(Cheapside),父親是一位騎士、律師,也是一位法官;而母親則在聖人還是孩童之時便已過世。

  聖人年輕時,曾作過坎特布里大主教摩敦樞機(Cardinal Morton)與倫敦大法官的書記;其後,於主後1492年進入牛津大學攻讀法學。這期間,他不僅表現傑出,更還是位檢樸與虔敬的學生。

  在1498年左右,聖人曾考慮過加入方濟會的第一會(First Order of St. Francis)。一般相信,他是在牛津的求學時期成為在俗方濟會成員(Secular Franciscan)的。主後1500-1504年間,他與嘉都先會的隱修士(Carthusian Monks)們在倫敦一起生活,但最後他確認天主並未如此召叫他。不過每日參與彌撒、禁食與穿戴苦衣,仍是他生活的一部份。

  1505年,聖人與Jane Colt結婚,並養育了四個小孩。然而,這位妻子卻早逝,以致留下了四個年幼的小孩。摩爾便再另娶一位寡婦Alice Middleton為妻,好使幼小孩童不致失去母親的照顧。

1516年,他所出版的《烏托邦》(Utopia)一書,引起了英王亨利八世的注意,並進而延攬他接替政府的重要職務。於是,聖人便從1518年開始服務於英王,十一年後,他甚至成了首席大法官。

  主後1532年,當聖人的事業與聲望正值頂峰時,英王亨利八世不顧教會的反對,執意堅持自己的婚姻主張,希望藉離婚來迎娶Anne Boleyn;他甚至還在國會中宣稱自己是英國教會的最高領袖,具有政治與宗教上的至高仲裁權。為此,聖人勇敢地表達自己的立場,除了毅然辭去大法官一職外,還對此加以譴責。因為聖人在整個歐洲都享有盛譽,且備受尊崇,因此英王只好讓他悄悄地離去。

  此後,摩爾用全部的心力投身於寫作,致力於維護教會的權益。1534年,摩爾與他的摯友聖費雪(St. John Fisher—1459-1535),同時因拒絕效忠自稱是英國教會領袖的亨利八世,而遭囚禁在倫敦塔上。十五個月後,費雪先遭處決,而摩爾則被控以叛國的罪名。在法庭上,摩爾向法官當庭表達自己無法違背良心,並希望在場的判官們,最後都能在永恆的救恩中,與他一起歡喜地在天國相遇。就在刑架升起之時,他告訴群眾說:「我是國王的忠僕,但首先是天主的忠僕(the King’s good servant-but God’s first.)」。隨後,聖人便慘遭斬首殉道了,時間是主後1535年的7月6日。為堅信世俗的統治者絕無凌駕基督教會的仲裁權,聖人光榮地為此信念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聖人是律師、大學生的主保;主後1935年榮登聖品。

  親愛的麗達,我不願對天主缺乏信賴,但我卻感覺畏懼之情可能使我滅頂。當我目睹驚濤駭浪而要下沉時,我想起聖伯鐸,由於他的小信德,一陣風吹來,便開始下沉。我也要效法他所做的:呼求耶穌,向祂求救。這樣我相信祂會伸出援手抓住我,不讓我下沉。

  如果祂真允許我跌倒,我仍希望祂向我投以仁慈的一瞥,如同對伯鐸一樣,好使我重新站起來,重新承認真理,解除我良心的負擔,並使我在此毅然忍受我否認天主應得的懲罰和慚愧。

  我的麗達,最後,我絕對確知,除非我有罪,天主不會捨棄我。我懷著完全的希望和信賴,整個地把我託付給天主。如果天主因為我的罪過而讓我喪亡,至少可用我來頌揚天主的公義。可是我仍信靠天主的慈愛,保護我的靈魂平安無恙,也使人在我身上看到祂的仁慈大放光明,而非祂的公義。

所以,我的女兒!妳放心吧!我在此世不論遭受到什麼事,妳也不要過分掛慮;天主若不願意,任何事都不能發生。我確信天主所願意的,在我們看來雖好似不幸,但實則是最好的。

-節錄自《每日誦禱》6月22日—選讀聖摩爾在獄中致愛女麗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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