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們民曆中有不同的歲時節令:有春夏秋冬,有元旦、元宵、清明……以及國家、民族大事的紀念日,在教會生活中,也隨著時間的進展,在一年中分為不同的禮儀時期、慶節,以及不同的禮儀日等。教會稱這一年的循環為禮儀年度,或簡稱為「禮儀年」。但此禮儀年是以將臨期第一主日開始,分為將臨期、聖誕期、四旬期、復活期、常年期,並以常年期第三十四週作為結束。在此不同的時期中,除主日的慶祝外,又插入了不同的慶節與紀念日。由此種種成份而形成教會的所謂「禮儀日曆」。

  禮儀年並非自教會開始就有如此規劃好的結構,而是由一核心逐漸演變而成的。但是其主要基礎已在舊約的時代建立,那時代已有七天為一週的區分,以及安息日和慶節的慶祝儀式與法律。猶太人的主要大慶節:逾越節及五旬節,也被教會採用,只是慶祝的內容本質上有所改變。

禮儀年的名稱

  「禮儀年」這個名詞是在近代才被採用與固定的。在梵二大公會議前的禮儀運動中,曾有一些禮儀學者以不同的名稱,來講解禮儀年。此名詞首次在第十七世紀時出現,也有一些學者用「教會年」、「恩寵年」、「救恩年」等名稱。

在近代教會正式的文件中,首先用此名詞的是教宗碧岳第十二世於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十日頒佈的「天主中保」通諭。最後梵二禮儀憲章以「禮儀年」作第五章的標題。

禮儀年的意義

禮儀年的主要意義,由「天主中保」通諭(163)所給予的定義可以看出:「禮儀年是教會所訂定的陽曆年,藉以追念基督的各項奧跡,並使祂的臨在持續存在與發揮效能,因而使教友接近奧跡,並因此奧跡而以某種方式去生活。」

這定義首先指出,禮儀年的主要目的在使我們紀念基督的救世奧跡。禮儀憲章(102)說得更具體:「教會……在每年的過程中,規定一些日子,以神聖的紀念,慶祝其天上淨配的救世大業。在每週稱為主日的那一天,紀念主的復活;並且每年一次,在極隆重的逾越慶典中,紀念主的復活、以及祂的榮福苦難。教會在一年的週期內揭示基督的全部奧跡,從降孕、誕生,直到升天、五旬節(聖神降臨),以及等候著那光榮的希望,和主的再來。」

隨著禮儀年度的進行,自將臨期開始,直到最後的一週,信友透過各個慶節、禮儀日的舉行(彌撒、聖事等禮節),以聖事的方式,實際上能與基督的全部救世奧跡接觸,也就是說,禮儀可使基督在世生活的每個階段、每個重要事件再「活現」於我們人間。

一如太陽,隨著一年中自然季節的順序,從年初到年終,逐日地向前進行,同樣,「義德的太陽」隨著禮儀年的各個季節與慶節,將其生活的全部主要奧跡(拯救人類主要事件),以聖事的方式,依次「重現」在我們面前。在將臨期,祂是我們所期待的默西亞;在聖誕節,祂誕生在我們之間。在主顯節,祂顯示在我人面前;……在聖週五,祂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在逾越節期中,祂從死人中光榮地復活,祂升天,並派遣祂的聖神。祂雖然是在天上統治萬有,卻偕同祂的教會在人間繼續祂的工作,祂的救世大業。

因此,禮儀年像一條源自不竭之泉的大河,向著無限的海洋奔流。信友隨著禮儀年的進展,就好像隨著溪流,時時吸取永生之水(聖寵),直到進入永福的天鄉、天主永恆之愛的懷抱。

以上文章摘自趙一舟神父所著《我們的慶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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