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的慶節曆(一):安息日


安息日在猶太人生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在慶節年度中也扮演重要的角色。這一天是一週七天中的終端與高峯,可稱之為猶太人民的原始慶節:這是一個休息的日子,也是感謝雅威及聆聽其聖言的日子。在此,指出這制度在以色列人民生活中的意義、以及他們如何去度過這一天。  

自由日

  安息日亦被視為由埃及奴役下被解救的紀念日,也是天主訂立盟約的一個必要的標記:「你應記得:你在埃及也曾做過奴隸,你的天主上主以大能的手和伸展的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你的天主上主吩咐你守安息日。」(申5:15)「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這是我與你們之間世世代代的記號……以色列子民要守安息日,世世代代要過安息日,作為永遠的盟約。這是我與以色列子民之間的永遠記號。」(出31:13,16-17)

  鑑於以上所述這些解釋及天主強烈的勸告,我們可以了解不守安息日所應受的嚴重處罰:「那褻瀆這聖日(安息日)的,應受死刑;凡在這一日工作的應從人民中剷除……凡在安息日工作的,應受死刑。」(出31:14-15)在流亡結束以後的時期裡,禁止做的工作之範圍越來越廣,甚至有時在安息日自衞也在禁止之列(參閱加上2:34-38)。在新約裡仍提到當時在猶太教中許多極嚴格的規定。因此促使耶穌鄭重地聲明說:「安息日是為人訂立的,並不是人為了安息日。」(谷2:27 )

休息日

  根據舊約,第一次編輯十誡時強調在安息日要停工休息。它將安息日與天主六天創造工作後的休息日密切地聯結在一起:「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六天應該勞作,做你的一切事;但第七天是為恭敬你的天主上主當守的安息日……因為上主在六天內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的一切,但在第七天就休息了。因此天主降福了安息日,也定為聖日。」(出20:8-11)此處亦指出休息的動機:效法天主。

  舊約仍有其他章節強調安息日在社會與經濟方面的功能:「要使你的僕人與婢女和你一樣獲得安息。」(申5:14)「六天內你要做你的工作,但第七天要停工,使你的牛驢休息,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外僑都獲得喘息。」(出23:12)

聚會日

  聖經許多章節強調安息日為聖日,因為「天主聖化了安息日」(出20:11),因此人民「當守安息日為聖日」(出20:8-10;21:13-16;依56:2,6)。如何守安息日為聖日?消極方面是停止工作,工作被認為是俗事,能褻瀆聖日。積極方面在此聖日應該聚會,一如在肋未紀中所規定的「(安息日)是你們應召集聖會的上主的節日……第七天是完全休息的安息日,應召集聖會。」(肋23:2-3)以色列民眾安息日應在耶路撒冷聖殿向天主獻祭(見戶28:9-10)。在流亡國外、沒有聖殿的時期,以及後來在耶路撒冷以外的地方,猶太人的團體仍聚會舉行禮儀,其主要成分為讀經、唱聖詠及祈禱。依照許多學者的意見,聚會的地方──會堂,在流亡期(公元前五八七~五三七年)後,於有相當數目猶太人民定居的地方,很快就建立起來了。安息日,他們聚在會堂做晨禱,誦讀法律書及先知書,然後加以解釋或講道。熱心的猶太家庭除了參加會堂的崇拜儀式外,在家中也舉行某些儀式,表達並滋潤他們的信仰與虔誠。

  耶穌傳教時在安息日也經常參加會堂的禮儀,讀經與講道(參閱路4:16-21;6:6;13:10;若六:60)。但耶穌在安息日所行(如行奇跡:治病……)似乎不合當時猶太人嚴格的停工法律,常招致法利塞人的批評,而耶穌也嚴詞予以反駁,表現出,祂願意把遵守安息日的習慣,從純人為的法律層面,予以提昇,使其精神化。祂之給人治病、赦罪……正是為了拯救人、使人得到自由(參閱路6:9;14:5),這才真正符合安息日的真正意義。耶穌在答覆法利塞人時亦曾鄭重聲明:「人子甚至也是安息日的主。」(瑪12:6)這意味著祂將予以徹底的改革,以主日代替安息日。

以上文章摘自趙一舟神父所著《我們的慶節》,見證月刊,1992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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