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家園
一、緣起
1992年新竹地院少年法庭法官黃國兆,看到一批批青少年或因家庭破碎、或因交友不慎,一個個因打架、偷竊等非行而誤觸法網。
黃法官不忍眾多少年徘徊在法律邊緣,因而向天主教新竹社會服務中心建議,請天主教會設立一所安置邊緣青少年的中途之家,「藍天家園」就在這種背景下被催生,於1997年12月27日落成啟用,並由瑪利亞方濟各傳教女修會開始經營。
二、宗旨
本家園宗旨為「以天主的愛,陪他走一段。」並努力實踐天主教會的精神--「失落的我要尋找,迷途的我要領回,受傷的我要包紮。」
三、服務對象
本家園服務對象為18歲以下之男性少年,且因下列因素導致偏差行為者:
- 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無法生活於其家庭者。
- 因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濫用親權行為致無法生活於其家庭者。
- 為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惡意遺棄者。
- 為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虐待者。
- 因環境適應不良致影響身心發展者。
- 遭遇其他不幸亟需安置者。
四、服務內容
少年們在本家園內,有各小家生活輔導員負責教導其生活起居,課輔志工輔導其學業,心理師提供心理諮商。在社工組的妥善規劃之下,整體服務內容如下:
- 保護安置。
- 心理諮商。
- 家庭聯繫。
- 課業輔導。
- 生活教育。
- 培養正當休閒嗜好。
- 學習服務與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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