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誡 毋行邪淫

聖經章節:

1.不可姦淫。(出 20:14;申 5:17)

2.你們一向聽人說過:「不可姦淫」,而我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裏姦淫了她。」(瑪 5:27-28)

 

 

 

 

生活實踐:

  1. 「愛是每一個人基本的和天賦的召叫。」
  2. 在創造男人和女人的時候,天主給予男女彼此平等的位格尊嚴。每人應承認並接納自己的性別。
  3. 基督是貞潔的模範。每一個領過洗的人,都被召叫,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度貞潔的生活。
  4. 貞潔意指性在人位格上的整合。貞潔要求自我控制的練習。
  5. 手淫、行淫、色情產品及同性戀行為,都是嚴重違反貞潔的罪。
  6. 夫妻自由所締結的盟約,包括忠實的愛。這盟約要求他們堅守婚姻的不可拆散性。
  7. 生育是婚姻的好事、恩賜和目的。夫妻傳衍生命,就是分享天主的父性。
  8. 調節生育表現負責的生育計劃中的一點。夫妻的意向雖是正當的,但不可用不道德的方法。(比如:直接絕育或人工避孕。)
  9. 通姦及離婚、多妻及自由結合,都嚴重地違反婚姻的尊嚴。

 

文:擷取自天主教教理 圖:擷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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