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教會的復活節慶祝

復活節無論在慶祝的時間、或在慶祝的儀式等方面,於歷史的過程中,均有不同的變遷與適應。在此簡述其歷史,亦可對現今聖週六守夜禮的了解有所助益。

  聖週六由於是耶穌安葬於墳墓中的日子,初期教會並沒有特別的禮儀。這一天的思想集中於基督的死與安葬,因此應是一個哀慟與守齋的日子。重要的禮儀是夜間的祈禱聚會,以感恩祭為其高峯與結束。

  守齋與參加夜間的禮儀,被視為教友的基本義務。守齋直到守夜禮結束、舉行彌撒時。「宗徒教導」一書(第三世紀著作),提供我們有關復活節慶祝旳最早描述:

  「星期五及星期六,你們應完全守齋,勿吃任何東西。要聚會,不要睡眠,要整夜警醒祈禱、懇求、誦讀先知書、福音及聖詠……直到星期六第二天早晨三點鐘。那時,才可停止守齋……你們要奉獻禮物,然後飲食,要喜悅、高興、快樂,因為你們復活的保證、亦即默西亞復活了。這為你們是一條永久的法律,直到世界末日。」

  因此,古代慶祝復活節的主要成份有:守齋、祈禱聚會、誦讀新舊約聖經、感恩祭、愛的聚餐。其主要禮儀特點,是在夜間舉行,因此,從古代傳下來的復活節禮儀,均帶有夜晚舉行的特色。

 

以上文章摘自趙一舟神父所著《我們的慶節》,見證月刊,1992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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